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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连环杀人案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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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Sun, 01 Jan 2012 07:18:31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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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<category><![CDATA[悬念小说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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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一星期没有凶杀案发生了，取代晚报头条新闻的是经济形势和土耳其的地震。但是第三版一直对这连环凶杀案有兴趣，整版刊登了受害人的照片，六个全属同一手法遇害，六个受害人的面貌虽各有不同，但都有水汪汪的大眼睛，丰润的嘴，长长的黑发。 费伯的母亲看完报纸，对儿子说：“你晚上最好不要出去。” “为什么？”费伯问。 “那些人命案全发生在这儿附近。天黑之后，你又不是非出门不可。” 她站起来清理桌子，继续抱怨道：“假如你身高马大，我也不说你，就你这种身材，抵挡不住那个疯子。” “我知道，”资伯说，“我的身高只有五英尺两英寸，这是谁的错？一个身高五英尺的女人和一个只比她高两英寸的男人结婚，不可能养出巨人一样的孩子，对不对？” “你晚上出去游荡，是想证明你是个魁梧的男人，是吗？” 费伯说：“妈，别说了，好吗？”他向她挥挥报纸，“我个子虽然不高，但不是凶手想下手的那种人。” “好，好，你别那么吼。” 回到卧室，费伯穿上新外套，在手腕和颈部喷了点儿香水，显得整洁而潇洒。 他出门的时候，母亲担忧地看了他一眼，又看看报纸上的照片，两个月里六件命案，六张少女模样的面庞，六对纯真无邪的眼睛，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。她想到儿子至少不是凶手想下手的那种人，心中略觉安慰。 他喜欢出去，到发现受害人尸体的地方瞧瞧。那给他一种刺激和满足感。 第一个受害人被勒死在他家附近的一条小路上，那条小路在修道院的高墙和学校红砖矮墙之间。 费伯走到镇上热闹的地方。他心中坦然，步子加快，在一处路灯照不到的黑影中停下脚步。这是第二个死者遇害的地点。 他站在那儿，似乎可以感觉到令人沮丧、消沉的气氛。不远处是其他四位受害人遇害的现常在第六件命案发生后，警方关闭了地下通道，费伯失望地发现，如今那些通道仍然关闭着。 他继续向前走。街上几乎没有一个人影。经过了那些可怕的事件后，人们都尽量呆在家里。 看完六个受害人的遇害地点之后，下一件事就是找出下一个可能的受害人。虽然报纸做了大量宣传和报道，但没有人像他那样了解凶手找的是哪种类型的人：瘦弱、长腿、大眼睛、头发黑而长。两星期前他几乎选定了一个意大利人，将他视为下一个可能的受害人，不过，这种事永远不能肯定。 直到今天，他还没有看见那种类型的人。 他来到红狮酒吧，走近吧台时，他的眼光落在一个“候选人”身上，此人比任何人都符合凶手所猎取的对象标准。他心中不禁紧张起来。他不敢使劲盯着那人看，现在每个人都警觉而不安，万一被人发现自己在盯着人家，沾上嫌疑可划不来。 他要了一大杯酒，然后慢慢转过身去欣赏那个身体瘦弱、神情羞怯、留一头黑色长发的大眼睛男人。 很快他就发现，那男人旁边还有一个女人，她好像在引诱他。 费伯颇感兴趣地看着他俩。那男人和第二个受害人长得很相象。不仅如此，这张脸几乎就是那六个死者每个特别之处凑集在一起的脸。 那女人把手搭在男人衣袖上，问道：“你有伴儿吗？” 那人笑着说：“是的，小姐，我只是暂时离开十分钟。”他说着，站起来往外走。 他没有再看那女人一眼，迈开步子，走了出去，这人的性格颇吸引费伯。现在那女人也正要离开酒吧。只几分钟，酒吧里的人便走光了。 他站在柏油马路上，一个奇怪的想法闪过他的脑际。 这时女人已经过了马路，正在车站等车，而那男人在更远一点儿，正转入一个地下停车场的人口。 费伯摒弃了刚刚闪过的想法，心中考虑着如何打发漫长的夜晚。他想再重温一次六个命案的现场，然后回家。 那辆公交车肯定不是她要搭乘的，因为她仍在等候。当费伯走近时，她对他说：“我在酒吧看见过你。” “是的。”他说。他不知道如何和女人打交道，她们使他畏惧，令他紧张，尤其是她们个子比他高，而娇小纤弱的他又看不上。 “我想，”她犹豫着说，“我想我要有个人送我回家。” 费伯没有回答。当她走近他时，他发觉她比原先感觉到的要高大得多。 “刚刚过了一辆车，下一辆至少还得十分钟。”她看看灯光闪烁的街面，“假如你和我同方向的话，我想，也许……”“我打算穿小路。”他说。 “我也可以走那儿。”她急切中又带点儿恳求味道地说，“那条路到我家也是捷径。 我可以和你一起走吗？” “随你便，”他说，“他们中有一个是在那儿遇害的，你不害怕吗？” 她只是耸耸肩膀。他们开始顺着有黄色灯光的街道默默地走，两人保持着距离。 那是一个寒冷阴沉的夜晚，寒风阵阵。风吹散了她围在头上的红色丝质长围巾，她把它塞进大衣里。虽然每年冬季大部分人都围围巾，但费伯从来不围，每次看到那么多人围围巾，费伯就觉得有趣，好像他们从没有领悟到一个事实：那六个受害人，全是被自己的围巾勒死的。 小路也有路灯，在路灯的照射下，她的脸呈绿色，神色憔悴而恐惧。突然，他不再害怕她，不在害怕和她交谈了。 他说：“许多人你给他一百万镑，他也不敢夜里来这里。” “可是你敢。”她说。 “但没人给我一百万。”他嘲弄地说，“瞧，那儿就是第一个受害人遇害的地方，就在这个拐角。” 她没有表情地看了一眼，继续向前走在费伯的前面。假如她不穿高跟鞋的话，她就不会比他高那么多，他挺直身子，好像要努力使自己高大起来。 “我比我的外貌要强壮得多。”他说，“一个男人总是比一个女人强壮有力。” 他们来到小路尽头一排高大房子的背后，那些房子有木制的阳台和铁制的楼梯。一轮苍凉的月亮给这个令人沮丧的地方投下一道冷冷的淡淡的光。 “下一次会有人在这儿被杀害。”他说，“这地方没人看见，凶手又可以从容地穿过田野溜走。” 她停住脚步问他：“除了那些凶杀案外，你从不想别的吗？” “我对案件很感兴趣，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要那样做。不是为钱，也不是为性，他和他们有什么过不去的？”他讥讽地问。 “也许是出于憎恨。”她把被风吹开的围巾拉下来塞进大衣口袋，“我可以理解。我憎恨男人，所以我可以理解。”她的声音尖锐而颤抖。 “那么他为什么憎恨？” “可能他经常被拒绝。”她说着离开了他，“也可能很久以前有人伤害了他，他不想杀害他们，但他又不能自制。”她把他的手从手臂上拿掉，继续说，“或者他只是丑陋，像你一样矮校”费伯垫起脚尖，使自己和她一样高，然后向前一步，举起拳头。她全身发抖，转身逃跑。不知是地面不平，还是云遮住月亮使大地突然变暗，她突然跌倒了。 她躺在地上，缓缓地抬起头看着费伯的眼睛，他并没有伤害她的意图。她挣扎着站起来，用围巾擦了擦流血的手，一言不发，很快地，两人在黑暗中扭在一起。 这桩人命案和其他六桩有好几个显著的不同特征。受害人身上有血，是金色头发而不是黑色头发，其他的倒都相似。 因为费伯没有带围巾，所以凶手的围巾派上了用常但是，那围巾正是红狮酒吧那位黑发女子的东西。经过酒吧酒保的作证，警方得出一个结论：杀害这七位年轻男人的凶手，是个女的。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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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丈母娘的电话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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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Sun, 01 Jan 2012 07:10:15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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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<category><![CDATA[悬念小说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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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我在刑事组值下午四点到午夜的班时，接到圣路易南区分局打来的电话。半小时后我赶到现场。 那是幢木造两层楼房，可能有五十年历史了，出来为我开门的是二十五年前和我一起在警校受训的伯丁。 房间里有位穿茶色外套、满脸皱纹、大约五十岁的男人，还有一位穿家常服、丰满肥胖的妇人，可能比那男的小十岁。 我随手关上门后，伯丁为我介绍，这两位是查尔斯夫妇。 伯丁补充说，是查尔斯太太首先发现尸体。 我问:“在哪儿发现的?” “在厨房。” 死者是位相当迷人的金发女子，她仰躺在厨房地板上，胸前插着一把切肉刀，刀柄露在外面，尸体左边的地板上，是一只敞开的皮包，里面掉出许多东西，她的右边地上，是一把老式的钥匙。很明显，她从后门一进来，就遭到杀害，歹徒行凶时，好像她正把钥匙放回皮包。 我看了看四周，发现炉子上面的墙上有个刀架，上面有好多木柄刀和凶案所用的相似。架子上唯一的空格，看来好像适合插尸体上的那把切肉刀。 我低头看着美丽的遇害者，问:“她叫什么名字？” “朱莉·威廉斯，威廉斯太太。她丈夫不住这里。听查尔斯太太说，他们夫妇分居了大约四个月，被害人单独住在这儿。查尔斯太太还确切地指出死亡时间，说是五点三十分左右。”伯丁猫了壁钟一眼，“大约一小时零五分钟之前。她听见威廉斯太太回家的声音，一分钟后，就发现了尸体。” 我问:“她知道是谁下的手吗?” 伯丁摇摇头说：“我想没有人看见他，因为他是从后门潜逃的。后院由高高的木栅围起来，假如他向后巷逃的话，那道围栏会遮住邻人的视线。无论如何，没有人看见。” 我走到后门，从玻璃窗向外瞧。借着夕阳余晖，可以看见后院由一道七尺高的宽木条围栏围起来。院子的末端有一个车库。车库的后门通向胡同。 我试试后门，门没上锁，信步走上后面门廊，我发现从这儿可以看见旁边两家的后门廊。这意味着，如果凶手逃跑时，倘有人在门廊上的话，可能看见他。 我走下台阶，沿一条水泥道走到车库。院子通车库的门没有锁，里面停着一辆红色双座跑车。 车的引擎还很热，说明它停在那儿不会超过一个小时。威廉斯太太开这辆车回家似乎是合理的。 车库的门对着胡同，是那种上下推拉门。我试着推拉了一下，它发出很大的噪音。我回到厨房，弯腰检查死者的鞋子。那是一双粗笨、不很高雅的意大利式鞋子，时下非常流行，为了耐穿起见，鞋跟钉有金属鞋掌。 我站起来，转向查尔斯夫妇，问他们:“你们两家住得多近?隔壁吗?” 两人都点头。面色蜡黄的查尔斯先生指着餐厅说：“在那边。” 我看看他大太问:“查尔斯太太，是你发现的尸体吗?” “是的，”她说，“那时候我先生还没有下班，他是在警察来到这儿之后，才赶回来的。” “这么说，查尔斯先生，你不是直接知道这事的?” “是夫人告诉我的。” 我转向查尔斯太太问:“你怎么会那么快就发现尸体?” “我买了一块桌布想给威廉斯太太看。她总是五点半准时下班，准得你可以拿钟来对。她总是五点一刻离开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，花十五分钟开车回家，所以我留心听她的声音。” “留心听?”我说，“而不是留心看?” 她摇摇头说:“围栏太高，看不见。不过我可以听见她回家的声音，因为她车库的门开关时声音很大，然后我还可以听见她高跟鞋走路声。今天，当我听见她的声响时，我抬头看厨房的钟，准准的，五点三十分。我给她五分钟脱掉衣服，换家常服，然后我才过来。”她说到最后声音有些颤抖。 我说:“当你从那扇小门走进来时，凶手必定刚刚由后门逃出去。你听没听见后门的开关声，或者跑进巷子里的声音，或其他声响?” 她摇摇头说:“没有，我走上后门廊，才要敲门的时候，从窗户里看见威廉斯太太仰躺在地板上。最初我没有注意到她身上的刀，一直到我推开门进去。然后，我差一点昏过去，我一清醒，立刻给警察局挂电话。” “你做得不错。”我说，我听说威廉斯太太和她丈夫分居。” 查尔斯太太点点头说:“你不会以为……” 她没有说下去，我乘机说:“我还没有想到具体的人。她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 “汤姆吗?他在马克汽化器公司做事。” “担任什么工作?” “只是装配零件的工人。”她吸了口气说，“他的智商没有他太太高，我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爱他，爱到不愿放他走的地步。” “他们是好聚好散地分居的?” 查尔斯太太说:“威廉斯太太并没有对他怎样，假如他们感情不好的话，那是他那方面。” 查尔斯先生说:“威廉斯先生另有心上人，但是他太大不肯离婚。她要他回心转意。” 查尔斯先生停了一会儿说:“威廉斯太太的母亲也很想让女儿和女婿破镜重圆，上次我见到威廉斯先生，他说丈母娘几乎每天晚上都给他打电话，叨唠这件事。” “他有这样的丈母娘，运气还不错呢。”查尔斯太太厌烦地说:“他那样对待人家女儿，她还把他当自己儿子一样。” “晤，威廉斯先生也很尊敬他丈母娘。”查尔斯先生说，“他对我说，如果丈母娘不劝他回太太这儿的话，他还会和以前那样敬爱她。” “威廉斯太太的父亲对他们的分居怎么评价?”我问。 查尔斯太太说:“他已经死了好几年，她母亲在城西独居。” 我取出记事本，记下威廉斯太太母亲的名字，她叫辛黛。然后我记下她的地址。 我又记下威廉斯先生的名字，问他们知不知道他的住址。 查尔斯太太说:“他住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，和一位光棍朋友住一起，那人叫莱恩，也在马克公司做事。” 我找到通讯录，把两人的住址抄录下来 我感谢查尔斯夫妇的帮忙，告诉他们可以回家。当他们正要离开时，化验室的技术员来了。 他为死者拍照的时候，我看了看其他房间。 客厅和餐室被翻得很乱，卧室倒没有人来过的痕迹。 检查完毕，技术员也在厨房里做完他的本分工作。 我说:“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，只是抽屉被翻乱了。” 他说:“这是故布疑阵，只是弄得不太好而已。” “凶手没有花多少时间，”我同意地说，“不过，也许他没有时间。” [...]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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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梦境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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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Sun, 01 Jan 2012 06:58:53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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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那天早晨，我正喝着一杯咖啡，一部灰绿色、漆有黄色“警长”字样的汽车停在我那条胡同前。哈里森下了车，径直向我的住所走来。 哈里森穿一身棕色的警服，由于大腹便便和点三八手枪而显得圆圆的。 我递给他一杯咖啡，让他在长桌前坐下，他掏出一根长而细的雪茄，点着之后，猛吸一口，然后，慢慢吐出一个完整的烟圈。 “雷迪，我正在办一宗真正古怪的案子，我想你或者喜欢听听。”那是他求助于我的一贯方式，我点头。 “那是——一个丈夫谋害了他的妻子。”哈里森没有任何开场白就直奔主题，“我知道是他谋害了她，因为……”他举起手阻止我的提问，“呃，那可不是三言两语能表达清楚的……第一，从他整个的行为举止上看，我确认是他下的手。他也知道我明白这一点……但我一直不清楚，他是如何下的手。” 我继续耐心地听他讲。 “第二，这个叫罗尔斯的家伙，就此可以获得三十万的人寿险。而他投那笔人寿险还只是五个月前的事。”哈里森轻轻弹掉雪茄烟灰，“罗尔斯一开始就告诉我有关保险的事。他知道我们反正会查到的，所以他打开始就告诉我……” 动机是足够了，我心想，有些人为了比那更少的钱，也会动手杀人的。 “第三，这也是最怪的一点。他太太四天前死在家中。死亡前不久，到过他家的邻居说，那时她正在抽筋，于是打电话找阿美镇的比尔医生来，等大夫赶来，她已断气。” “晤，那她是什么原因过世?”我急迫地问。 “你问的，正是我不理解的。不过，从这儿开始，事情就复杂了。”哈里森期望地看看我，显然是希望得到我的帮助，“晤，我们从这位叫莉丝的罗尔斯太太的邻居那儿打听到，她一天至少要喝半加仑的水，而且是瓶装的，阿美镇杂货店的老板可证实此事。” 简单说来，这位罗尔斯太太认为普通水都有污染，所以她只喝那种从店里买来的塑料瓶装的水。 我也迷惘不解，为何一天要喝那样多的水?可是，我看不出这和人命案有什么关系? 哈里森继续叙述前，又吐出长长一缕烟。 “郡方验尸员验过尸后，声称莉丝是死于什么 ‘柯赛氏综合症’。” 我猜哈里森是存心要幽我一默，整整我，因为当他着到我的惊讶神色时，嘴巴咧着满足的笑容。柯赛是郡方的验尸员，个子矮小，为人矜持，脾气却颇急躁。 哈里森继续说:“柯赛说他从没有碰见过罗尔斯太太这种死亡原因。当然，你没法相信柯赛这个人。总之，柯赛会用那样一个怪病名，来表示那是一种新病或什么……而且，对发现一种新的死亡病，他还颇为兴奋，说那样会使他出名……”哈里森声音中透出明显的厌恶。 “晤，罗尔斯太太因何致命?”我再度发问。 这一次有了反应。 “柯赛告诉我，真正的致命原因是……”哈里森侧身从臂部口袋取出一本黑色记事薄，翻翻纸页，“唉，一大串病名，”他抬头看着我，“雷迪，你记也记不住，简单明了地说，是渴死的。” 那说法真是荒谬，我摇头说:“哈里森，现在，没有人会渴死的。而且，你刚刚还说她一天喝好几瓶水……” “也许还不止。”哈里森答道。 “柯赛在胡说八道，我想，他无非要借此出名。”我的脑中突然闪出这样的念头。 “也许。不过，不仅仅他是这样说的，他还请奥尔巴尼州立医学院的首席病理学家来看过，就他们告诉我的，她的内部器官像是干掉了。” 哈里森停了一会儿，看着我，当时，我的表情必定露出狐疑之色，因此他又补充说:“那些大夫用显微镜和化验来证明他们的说法。” 我再次摇头，作结论似的说:“一定是水下了毒，没有人是因为渴而死的。” “当然我也想到下毒，他们也化验了，然后也喂些给老鼠吃，老鼠活泼如常，一连三天仍然一样。那水蒸馏过，至少专家们这样告诉我。”哈里森再吐一口烟，“我总觉得他们告诉我的没错。” “你肯定拿到她真正喝的水作样品啦?你知道，罗尔斯可能掉换。” 哈里森的声调里透着不屑。表示这是不需要问的话。 “罗尔斯太太死后不久，我就到达那儿。杂货店的老板话很多。他立即告诉我，她一天要喝好多瓶那种瓶装的水，因此，我直接从冰箱里带走一瓶。没有人看到，也没有人知道我取走一瓶的。柯赛和其他的大夫才不理这档子事呢。” 我总结哈里森告诉我的，“如此说来，有一位妇人，在一天喝数瓶水之后渴死了，她的丈夫因而受益三十万元，你怀疑丈夫是凶手，但找不出致死之因，对不对?” “我想你或许会有主意。”哈里森很诚恳地说。 哈里森来和我商量案情，这不是首次。我是从城里来到石堆村的，在城里，我学过医药、化学、物理等等，我在科学方面的知识非常渊博，起码在哈里森看来是这样。因此，每当哈里森办案遇到困难时，他总是找我，以求获得科学或技术方面的帮助。 “罗尔斯长什么样子?”我问。 “他是伯克郡大学的化学教授，据我所知，他在学校里做些私人的研究工作。至于他的长相嘛，我认为你也许喜欢亲自去瞧瞧。事实上我今早正要去看他。我来这儿，是想说不定你也想一道去。” 假如我要说不去的话，我知道哈里森还会用其他什么诡计来诱使我陪他去的。尽管他假装不经意，但他来找我的目的，我一清二楚，他有一种钢铁般的决心和毅力，从来不相信世界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情。对哈里森来讲，他眼前的这个案子，就如同背部的痒处，知道痒处，但抓不到，哈里森现在的心情，可想而知。 当汽车停在一幢农舍型的房屋前时，灰云似乎垂得更低。窗边和门廊边，种着十来裸修剪整齐的矮树，草坪洁净整齐，没有一片落叶玷污那片纯绿。 哈里森像屋主一般的敲打厚木门。 门慢慢开启，一位穿羊毛衫的男子，透过厚眼镜，好奇地看着我们，好像我们是什么标本，他正在用放大镜或显微镜检查一样。 罗尔斯年约四十左右，身段很好，没有发福的迹象。当他看见哈里森时，一抹意味不明的微笑显露在他长长的、嶙峋的脸上。 他把门开大些，“哈里森警长，你来了，还带了朋友来。”罗尔斯的声音相当圆润，但隐隐含有一抹讽刺。 哈里森为我们作了介绍，罗尔斯向我呆板地行个礼，在我看来，他那样子，就像古代人决斗之前的架势，仿佛正期待着一次打斗，而且必胜无疑似的。 “问话?呃?还有话问?我以为你们已经全问了呢?不过，假如你们愿意，我随时侍候。”罗尔斯的脸上，是一派演戏一般的恭顺。 我们站立的通道边就是起居室，但是罗尔斯小心地让我们进厨房。他解释说，“我正在准备午饭。”话虽如此说，但我没有看见什么做午饭的东西。 “警长，来罐啤酒，如何?你呢?”罗尔斯盯视我，那神色含着一种野兽般的凶恶性。 哈里森和我均摇头婉拒。 罗尔斯没有再说什么，他轻拍电冰箱门，打开它，推开两罐塑料水瓶，取出后面的一盒六罐装啤酒，“可怜的莉丝，她爱这厨房，尤其是这部新冰箱。她过世之前，我们刚刚买的。”他的声音，此时似乎又改成了殡仪馆司仪员那种忧郁和低沉的声调。 他从六健装的啤酒盒里拿出一催，指着其余的问我们说:“真不要?” 我们两人再摇头，他也摇摇头，放回啤酒，再拍拍冰箱。 他那举动古怪，但他的人更古怪。我想，那可能是因为他正在力持镇静。他虽不疯，但也离疯狂不远——我确信。 “晤”，罗尔斯说，好像主持整个谈话进程一样，“问我吧I警长。” “只有一个问题，罗尔斯先生……”我开口。 “喔，假如不介意的话，是罗尔斯博士，有机化学博士。”罗尔斯温文地修正。 “晤，罗尔斯傅士。”我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样，感到厌恶，“我只是在想，你的私人研究是否由大学基金支持，或者政府机构，或是什么?” [...]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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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希区柯克与其经典悬念电视剧集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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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Wed, 23 Mar 2011 15:00:24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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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希区柯克涉足电视领域之前，已经是电影行业最著名的导演之一。然而，却是电视给他带来了更为广泛的知名度。1955年以他的名字命名并担任主持人的电视剧集（Alfred Hitchcock Presents）播出之后，希区柯克真正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，那胖胖的形象几乎每个人都认识。 在那个电视媒体尚处于婴儿阶段的时代，大多数导演并未能在电视领域一展身手。希区柯克接受了MCA娱乐集团总裁卢•沃瑟曼的邀请，决定进入这一新兴行业。在此不久前以希区柯克名字命名的神秘杂志（Alfred Hitchcock Mystery Magazine）刚刚推出，扩展到电视行业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，剧集中很多剧本就来自这本杂志中的小说。 剧集于1955年10月开始上映，前七季每集30分钟，1962年更名为Alfred Hitchcock Hour，每集延长至60分钟，剧本大多为神秘、悬疑、惊悚、黑色幽默题材。剧集播出后获得了包括艾美奖在内的一系列电视奖项。总共十季的长度也使其成为电视史上播出时间最长的系列剧之一。在300多集作品中，希区柯克执导了其中20集。 该剧集也为影视行业的新手提供了练习与崭露头角的机会，制作阵容不乏后来的著名影人，如大牌明星史蒂夫•麦奎因、凯瑟琳•罗丝，电影人亚瑟•希勒、西德尼•波拉克等等。剧本的小说作者也包括罗德•达尔、埃勒里•奎因这样的知名人物。 20年后，也就是希区柯克辞世十年后的1985年，导演约翰•休斯顿重新推出了同名电视系列剧。新剧集部分为原剧本重新彩色拍摄，部分来自新的剧本。主持部分仍采用希区柯克原片进行电子上色制作而成。剧集共四季80集，其影响力已远不如黑白时代的系列。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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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寂静的不列颠 – 默片时代的英国电影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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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ue, 22 Mar 2011 15:00:06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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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BBC资料片，记录英国电影史的最初三十年。在那个默片时代，英国生产了数千部广受欢迎的影片，然而只有五分之一保存了下来。马修斯韦特带领观众走访了电影前驱所在的城市、工作室，呈现了大量珍贵的电影片段，从1898年英国首部性喜剧，到1929年首部有声影片，希区柯克的《敲诈》……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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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醉鬼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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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ue, 11 Jan 2011 10:46:15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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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“蕾丝？”睡得迷迷糊糊的男人咕哝了一声。就在这时，一双圆圆的眼睛隐隐约约地出现在他头顶上……没有面孔，只有那两个在空中飘浮的黑洞，似乎要爆炸开来。接着，它突然向他猛冲过来。 布鲁·史通发出一声窒息的尖叫，从沙发床滚落到地板上。全身颤抖地躺在那里，头脑渐渐清醒过来。 多么可怕的梦啊！那双眼睛!幸亏自己喝得迷迷糊糊的，否则更可怕。 他妒忌贝蒂。每天早晨起来，她都是那么容光焕发，从来没有睡眠不足的倦怠。不过，到底她比自己小得多——她才二十几岁。 正当他挣扎着要爬上床时，贝蒂从浴室里走了出来。由于昨晚的狂欢，她的脚步有些不稳。当她穿过杯盘狼籍的地板时，空酒瓶和空啤酒罐在污秽的地板上发出刺耳的叮铛声。 “我的头!”他呻吟道。 贝蒂俯下身，嘲笑道：“布鲁，你是不是又做噩梦了?” 她娇声娇气的声音一直很让他着迷。现在，这声音又在撩拨他的神经，使他振作了些。 “没有，我在锻练身体，”他自嘲说，“每天早晨醒来，我都要作运动。” 这话倒不完全是玩笑。认识她之前，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喝过酒。他心中暗想：“我是三、四星期前搬到这儿来的吗?”记不起来了。每次他试图回忆起搬进来的确切日期时，脑子里都是一片空白。他只能记得一件事——他是在离开妻子蕾丝的那天晚上搬到贝蒂这儿来的。 贝蒂娇哼了一声，乳房在布鲁的胸口上蹭了一下。布鲁尴尬地装出要抽烟的样子，用胳膊肘将她推开。他从丢在旁边破椅子上的外套里拿出一盒烟。贝蒂把烟灰缸扔到他胸口，疼得他大叫一声。 “我去给你买咖啡好吗?”她说，朝门口走去。 “他妈的，”布鲁咕哝道，点着了香烟，“搞什么鬼，为什么不在这儿自己煮呢?”可是，门已经关上了。 他觉得很烦。贝蒂这个人从来不进厨房，如果进去，也只是拿冰块和玻璃杯。他们的食物都是从外面买来的熟食，而咖啡也是用他讨厌的塑料杯装的。记得在家里时，不论是在后院烤肉，还是全家人出去野餐，蕾丝都会为他特意准备一只瓷杯。 布鲁任思绪飘向过去，想着妻子为他准备的那些东西……煎牛排、烤鸭、糖醋排骨——他把这些都给毁了。毁了就毁了吧，也没什么，二十年的婚姻生活中他反正从来没有满足过，为什么他要为这次导致破裂的争吵而自责呢? 不错，他爱喝两杯，也很少回家。可这也算犯罪?如果是的话，那他也有很多可抱怨的事呢。他和蕾丝一样，都是受害者。 是的，她很聪明，他早就知道，也早就受够了!难道他要永远忍受她的聪明吗?而最叫他难以容忍的，就是她的性冷淡。对此，他并不隐瞒。 “也许，是你不希望我有反应，”她曾经这么反驳说。 他勃然大怒。“别对我胡扯些什么心理问题，你冷淡就是你冷淡！” “求求你，别这么大喊大叫!女儿会听见的！”她低声恳求他说。 “也许这正是她了解生活真实面目的时候，”他反驳说。他们的女儿已经十八岁，正在楼上房间里整理开学需要的东西。 “布鲁，听我一次劝，好不好，”蕾丝的双眼在她清秀的脸庞衬托下，显得很大。“你总是不顾别人，一意孤行。每当我紧张的时候，你就生气，又不听我的解释。” “我已经听够了，蕾丝!”他咆哮道，“结婚这么久，我得到的只有你的冷漠。噢，你真会找借口，女儿一生病你就到她房间去睡；等她好了，你又会有别的借口。总是有借口，全是借口!”他越说声音越大，丝毫不理睬妻子请求他降低嗓音的手势。“你以为我是什么东西做的?我是人，是人啊!” “你想知道真相吗?那我告诉你，我讨厌你喝酒，我已经告诉你多少次了。真的，我受不了你酒后来碰我，你让我恶心!你明白吗?你让我恶心……” 他开着车，想到芳威公园去看篮球比赛。也许球赛能分散他的注意力，帮他稳定纷乱的情绪。但是，由于没有注意路标，他把车开进了滑雪区。为了问路，他不得不下车到附近的一家低级酒吧去喝一杯。就是在那里，他遇见了贝蒂。 布鲁在胸口上的烟灰缸里捻灭烟头。贝蒂到哪儿买咖啡去了?他的喉咙发干，嘴巴苦涩，头像裂开了一样痛。 酒瓶就放在床头柜上。但是，他认为，只有酒鬼才会一大早就喝酒，他可不是蕾丝所说的酒鬼。 虽然对蕾丝有种种不满，但他发现自己仍然在想念她。在他离家后的这段时间里，她会怎么想呢?为他的离去而难过，还是如释重负? 布鲁忧虑地想着，眼睛却厌恶地打量着四周：乌黑的木质家具，褪色的壁纸，什么都是乱七八糟的。这和他在郊区干净整洁的家真有天壤之别。 他昏昏沉沉地又睡着了。那索命似的圆东西又出现在他眼前。他大叫一声，打翻了胸前的烟灰缸。 他呻吟着从床上爬起来，摸了摸脸，发现两腮的胡子已经很扎手了。他想，最好洗个澡，再刮刮胡子。他可不想再倒头睡去，梦见那可怕的眼睛。 他摇摇晃晃走进浴室，打开喷头，正准备用香皂洗脸时，突然怔住了。 小时候，他是和表兄们一起长大的。那是一群漂亮的孩子，相比之下，他一直认为自己极其丑陋。长大后，他发现自己还说不上丑陋，只是相貌平平，有一大把胡子。 而现在那镜子中的脸不仅丑陋，而且恐怖：眼睛布满血丝，下面还有大大的眼袋；脸色发青，嘴角松驰。天哪，才过了几个星期，人就变得这么难看! 愤怒、惊慌和沮丧交织在一起，简直要让他发疯了。他一拳将镜子打得粉碎。从像蜘蛛网一样破碎的镜子里，无数双怪异的眼睛瞪着他。鲜血从他手上滴下，落到洗手池里。 他打开水龙头，在凉水下冲洗受伤的手，他淡淡地一笑，想起了他十几岁时候的事情。那次，表弟讥笑他，他勃然大怒，如果不是姑妈及时阻上，他差点儿掐死了表弟。 “你有一双屠夫的手。”姑妈冷冷地对他说。 从那以后，他再也没去过姑妈家，他恨她和表弟。 布鲁用毛巾裹着手，回到卧室，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。星期六，贝蒂那帮朋友的聚会很早就会开始，他们中的一半人在天黑前就会喝得酩酊大醉，剩下另一半人继续疯狂纵饮。他不想参加这样的聚会，他想离开，可是去哪儿呢? 他从地板上捡起一张皱巴巴的报纸，摊开放在桌子上，并把酒瓶放在报纸旁边。 他看了一眼体育版：纽约的扬基队和本市的红袜队今天决赛，如果他仍然和蕾丝在一起的话，他们会一同去欣赏这场比赛的，扬基队和红袜队是他们最喜欢的两支球队。 布鲁闷闷不乐地翻看报纸的其他版面，他记得蕾丝当初并不怎么喜欢球赛，但为了让他高兴，最后竟成了球迷。 一想到给蕾丝打电话，请她一起去看球赛，他突然变得紧张和兴奋起来。为什么不呢?找自己的妻子一起去看球赛，没有什么不对的。 事实上，他已经厌倦了现在的生活，他需要重新振作起来。可是，要重返原先的正常生活，除了向蕾丝低头认错外，还有什么好办法吗?虽然外表冷漠，但她心地善良。 他相信，如果她给他机会解释的话，她会回心转意的。蕾丝认为自己非常公正，并为此而感到骄傲。想到这里，他的心情轻松起来，并且开始考虑如何实施自己的计划。 他能够取得蕾丝的同情——由于他们之间的争执，他在伤心之下，走进了一家低级旅馆，茶饭不思，只要看看他的样子，她就会相信的。 在她软化下来后，他将向她保证，以后一定戒酒，并且再不乱发脾气了，这样，她一定会回心转意。 想到这里，布鲁觉得非常得意，他走到电话机前打电话。 “你好吗?琳达。”听到女儿的声音他高兴地说。 对方一阵沉默。 “嘿，琳达，我是爸爸。学校怎么样?”他问道。 “爸爸?”琳达似乎刚从震惊中醒过来，“你在哪儿?” “现在别管我在哪儿，让妈妈来接电话，好吗?” “你要和妈妈说话?” “是啊，我不是说了吗?”他不耐烦地答道，他怀疑琳达并不欢迎他回家。在父母的争吵中，女儿总是向着妈妈，因为他是个严厉的人，总管着孩子。 [...]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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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钻石与气味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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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ue, 11 Jan 2011 10:44:21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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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丹尼尔一打开门，就看到乌黑的枪口，他马上意识到，这可不是普通的客人。拿枪的人猛地把他推进屋里，砰地一声把门关上。 “这是玩具手枪吧?”丹尼尔开玩笑说，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。 来人可没有幽默感。“住口，”他说，威胁地挥挥手里的枪。 “如果你是来收电费的，我马上就开支票给你。” 来人又一次威胁地挥了挥手中的枪，丹尼尔不敢再开玩笑了。他耸耸肩，不说话了。 丹尼尔不想让对方觉得，他是一个很勇敢或很鲁莽的人。丹尼尔不喜欢暴力，如果他不故作轻松，开开玩笑的话，他会昏倒的。他的心跳得非常厉害。 拿枪的那位不速之客长得非常难看。他是个独眼龙，只有一只眼睛在动，另一只眼睛半闭着，嘴唇很厚，脖子很短，鼻子向左边歪着，每呼吸一下，都呼呼作响。 可是，他手上的戒指非同寻常。那上面镶着一颗钻石，这钻石大得惊人，就是伊利莎白·泰勒见了，也会晕倒。丹尼尔对钻石很内行，因为他就是干这一行的。 “你就是丹尼尔吗?”独眼龙问。 丹尼尔点点头。 “穿上你的外衣。” “等一等，”丹尼尔说，“我正准备看电视里放的《魂断蓝桥》呢。” 独眼龙的脸涨得通红。“放明白点，”他说，“我的老板可不喜欢等待。”他举起手枪，做出开枪的样子。 “好吧，”丹尼尔说，“反正还会重播。”他穿上衣服，眼睛盯着对方手中的家伙。“别拿枪对着我，好吗?”他说，“我对枪支敏感，一看见枪我就直冒冷汗。” “别胡说八道，”独眼龙说，“走吧。” 独眼龙打开门，把丹尼尔推出去，自己跟在后面穿过走廊走上街头。 一辆黑色的卡迪拉克汽车停在公寓外的停车场，一个男人坐在驾驶座上，嘴里刁着一根牙签。丹尼尔很奇怪，为什么这些粗人喜欢咬牙签。 丹尼尔还没有来得及仔细打量司机，就被推进后座。立即有人给他戴上眼罩，绑住他的双手，绳子很硬，勒得他很痛。 汽车开动了。丹尼尔决定凭着听声音来记住路线。电视上很多机灵的受害人，都是用这种方法来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的。 丹尼尔只听到汽车声。汽车向右转了六次，向左转了三次，做了两次U形转弯。后来，他就不数了。 丹尼尔很想问问：他们要去哪儿?去见谁?为什么?可是没有问，他知道问也没有什么用。 丹尼尔尽量不去想眼前的事，却一个劲地想搬到他公寓对门的新房客。她的一举一动，都像诗一样优美；她的香水味很重，是那种五十元一盎司的高级香水。一个星期以来，他一直想去敲她的门，虽然她那么美丽，但据丹尼尔的观察，她并没有男朋友。太可惜了! 突然，汽车猛地一个左转弯，稍稍加速，接着一下子停住了。一分钟后，后门打开，丹尼尔被粗鲁地带下车，上了几级台阶，进入一个走廊，走了二十几步，然后停下。他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。 丹尼尔觉得，这地方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——一种声音，一种气味，或一种无法确切说出的东西。丹尼尔正在努力捕捉那种感觉时，被推进一间房子，然后听到背后的关门声。 他们带他穿过两个房间，每次都听到开门和关门声，然后，一双手伸过来，解开了丹尼尔手上的绳子，推他坐进一把椅子里。 “你可以取下眼罩，”一个声音说。 丹尼尔揉揉麻木的手腕，拉掉眼罩。明亮的灯光非常刺眼。他眯起眼睛，模模糊糊地向桌子对面望去，过了一会儿才看清那里坐着的一个人。他大约五十岁，头发灰白，稀稀疏疏的，板着一张脸，他看着丹尼尔，僵硬地笑着，露出一颗金牙。 丹尼尔问：“你们要我干什么?” 独眼龙在后面动了一下，丹尼尔紧张起来。坐在桌子对面的男人举起一只手，阻止了独眼龙。 “别紧张，亚当，”老头说，带着点德国口音。然后他对丹尼尔说：“你就是丹尼尔吗?” “对，你是谁?” “这不关你的事，”老头说。 丹尼尔迅速地瞥了房间一眼，房间很小，没有装修，只有一张桌子，两张椅子。墙上没有照片，有一个窗户，挂着厚厚的窗帘。不过，丹尼尔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，好像自己以前来过这里。 “你是切割钻石的专家?”丹尼尔还没来得及回答，老头就又接着说，“你的声誉很好，这是这一行的佼佼者。” “我希望你对别人也这么说。” 老头的微笑消逝了，一副严厉的样子。“别开玩笑，你要是合作的话，就没事。” “我愿意合作，”丹尼尔说，“不过，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们要我干什么。” 老头又露出了笑容。他拉开抽屉，取出一个灰色的铁盒，放到丹尼尔面前说：“打开它!”丹尼尔掀开盖子，里面是一个黑色的袋子，袋口用一条拉绳系着。当他解开绳子，倒出里面的东西时，他的手微微发抖。 袋子里面的钻石项链让丹尼尔喘不过气来。他立刻认出了它。 “这是明克斯家的钻石!”丹尼尔说，“这么说，你们是——” 老头点点头。 三天前，明克斯家被窃一事，成了本地的头条新闻。这钻石如果不是全世界最美丽、最昂贵的项链，那也是全美国首屈一指的。 丹尼尔小心地拿起项链，它太漂亮了，丹尼尔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，他从口袋里拿出放大镜，打量这颗钻石。它重达一百五十克拉，另外还有一百多粒的小钻石，镶在大钻石的四周。“我的钻石专家不在了，”老头说，“他想和子弹比高低。我需要你的鉴定和帮助。” “怎么帮呢?”丹尼尔问。 “我要你切割这颗钻石。” 丹尼尔差点儿跳起来。“为什么?” 老头挥挥又短又粗的小手，示意丹尼尔别说话。“明克斯的钻石太出名，用一般的方法处理不了。我必须分割零售。”老头点着一根香烟，吐出一口烟。“即使分割来卖，它也值一百多万。” “这钻石根本不值钱”丹尼尔说。 这回轮到老头差点跳起来了。“你说什么?” “这是假的，做得非常好，但是是假的。” “不可能，”老头说，“你胡说。” 丹尼尔装出一副吃惊的样子。“你怀疑我的话?我？一位专家的话？” 没有回答。他瞄了项链一眼，然后向后一仰，死死地盯着丹尼尔。 丹尼尔又拿起项链，仔细看看。“这东西是亨利做的，”他说，“这是按保险规则做的，真品从来没有戴过。” “你对明克斯的钻石怎么知道这么多?” [...]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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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自作自受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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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ue, 11 Jan 2011 10:42:31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admin</dc:creato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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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秋天，天气渐渐变凉了。这天晚上下课后，博尔带哈利回家，进了书房，闭门密谈。确切地说，这一天也就是大本公司百万元被劫的前一天晚上。 博尔的太太玛丽不喜欢哈利这个人，不过，她除了自己之外，没有关心或喜欢过任何人。她三十六岁了，因为善于保养，仍然很漂亮，身材苗条，两腿颀长。她对什么都没有太大的兴趣，所以他们夫妇的生活很平淡。 哈利的出现改变了他们的生活。 哈利十五年前从中学辍学，这学期到一家夜校上学，想取得一张中学文凭。他在夜校里，上博尔的历史课。最初，由于哈利基础差，跟不上进度，博尔总是特别照顾他，为他开小灶，不久，他居然养成习惯，下课后，总带哈利回家，在书房喝咖啡，讨论功课。 哈利没有什么粗鲁的言行，但是，他看她的那副样子，让她很不高兴。她也不喜欢博尔那么关心这个学生。 “他并不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，”博尔说，“不过，我对他读书的动机很感兴趣。” 后来，在她的追问下，他承认：“他读书是为了钱，没有文凭，他前途无望。他从来没有找到过一份像样的工作。他十六岁就从家里出来，跑遍了全国，四处打工谋生。” 玛丽一副厌恶的样子，博尔接着说；“现在他在一家汽车公司的停车场洗车和看门，不过，他终于领悟到，他需要一张文凭，他对读什么不感兴趣，他读书是因为他认为，这能使他走上赚钱之路。就这么简单！” 博尔点点头，“至少他很坦率。我们不是也要钱吗?钱真是好东西!”他停了一下，又接着往下说，“现在，他发现很难集中精力读书，而且很怀疑这么干值不值得，我就是想他坚持读下去。” 玛丽觉得，他最后那句话有点虚伪。当然，谁都喜欢钱，她也喜欢钱，不过，这并不能让她喜欢哈利这个人，这也不能解释为什么博尔要和哈利混在一起。 在十月底的那个晚上，玛丽决定问个究竟。 那天晚上，博尔送走哈利，关上前门时，已经快半夜了。他大步走进客厅，关掉玛丽正在欣赏的午夜电影，拉了张椅子，在她身边坐下。 “玛丽，”他对他太太说，“我要到汉米尔顿城开会可是，我不想去开会，我要和哈利搞点盗窃活动。” 玛丽探过身，重新打开电视。 “我是说正经的，”博尔说。 玛丽停下来，冷冷地问：“你们准备去抢谁?” “大本装甲服务公司!” 他斩钉截铁地说，她坐回椅子中。“那是哈利的主意。他的汽车公司为那些装甲车服务。他发现，本公司的装甲车从汉米尔顿信托公司，运送工资到汉米尔顿城附近的四家工厂，钱是小面额的，总数大约是一百万美元。想想看，玛丽，一万百啊!’’ 她想了想，然后坦率地说：“我认为你发疯了。” “我们结婚以来，你一直要我改行，找个工资高的工作，现在，这就是个机会!” 玛丽抿起嘴唇，“每次我要你改行，你就说你只会教书，要我别折腾，安安稳稳地过日子。” “当然，教书是安稳些，不过，一百万元可以改变我们的后半生啊。” “你不是那种人，”她说，“你是个门外汉，那种大案只有职业匪徒才干得来。” “哈利认为，正因为我们不是职业的，所以才安全，正因为我们是外行，所以才能成功。”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。“这件事哈利已经全部计划好了，他知道路上有一个地方很安全，可以在那里下手。我们要把两个警卫捆起来，锁在卡车后面，开到一个可以藏钱的地方。然后，我们再回家，过我们的正常生活，一直到风平浪静。” 她正想插话，他拦住了她。“我知道你想说什么，我们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动那笔钱，因为警察会追查那些暴发户，”他狞笑了一声，“哈利说，他愿意等待；他说，警方永远也不会怀疑到我们，因为我们没有犯罪记录，也没有服过兵役，我们的指纹没有留在任何地方的档案里。我们是奉公守法的良民，而且是外行。我们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去抢劫卡车。那种大案都是那些职业罪犯干的。” “博尔!别让哈利把你拖下水，我知道他会做什么蠢事，你会坐牢的。” 博尔点点头。“没错。我相信他会迫不及待地想用那笔钱，另外，我相信警方最后会查到哈利，他会供出我的。” 玛丽盯着她丈夫。 “所以，我另有打算。哈利认为整个事情由他来策划执行。他先偷一辆汽车，车主到晚上才会发现汽车失窃了。我的汽车要藏在水库附近的树林里。抢到钱后，我们就转乘我的车，朝波顿那里开，他知道那里有个地方可以藏钱。他事先不肯告诉我那个地方，以防万一我到时胆怯。他说，藏钱的地方只有他一个人知道，那样的话，除非我参与进去，否则我不知道藏钱的地方，而万一他被抓住的话，钱可以留在那里，一直到他出狱。” 他停了一下，补充说：“他不相信你，要我什么也别告诉你，他认为你可能会出卖我们。” “不会的，”她说，“我只是不相信他那个人。” 博尔第一次露出了微笑。他拍拍她的手。“我知道你不会出卖我们，我向哈利保证你不会的。我知道你害怕，开始我也害怕，可是，我认为我的计划会成功的，这件事只有你和我知道。” 她等着他往下说。 “明天，”他继续说，“哈利和我会按他的计划行事，到水库边和哈利会面之前，我要先到汉米尔顿城的会场报到。会场乱哄哄的，没有人会注意我在不在场。我们到达波顿后，把钞票换装进哈利上星期买的几口金属箱子里，然后埋进哈利说谁也不知道的洞里。这个洞在一个古老的牧场附近，他小时候就住在那里。” 他一步步说出他的计划。“我没有回到会议会场，而是和哈利在一起。我们只有一辆车，黄昏之前，他不想让人看见，他要像平常那样回到家中。因此，我们要在农场停留大半天。这正合我意，因为夜晚回家之后，我打算单独行动。我必须先警告你，明天晚上，你会成为寡妇!” “寡妇!” “明天，”博尔说，“哈利是我不在场的人证，他会穿着我的衣服，口袋里装着我的皮夹，死在我的汽车里。” 玛丽沉默了很久之后，说：“他长得不像你。” “我们两人都是黑头发，黑眼睛，身高差不多岁，他只比我小一岁，脸无所谓。最重要的一点是，认尸的是你。” “你要去哪儿?”玛丽问。 “我必须失踪一阵儿；但不会太久。经过一段适当的时间之后——大约六个月或十个月——我们再在某个地方会面。或许在一艘游艇上。你知道我有保险，你可以领出来。我们经过一段交往之后，我会和一位寂寞的寡妇结婚，你会嫁给一位富有的男人，我们会有一百万美元，想怎么花就怎么花。” “他们总有一天会捉到你的，”她警告说，不过，态度和语气明显地软化了。 他咧嘴一笑。“玛丽，你没有搞清楚。我不但要除掉对我不利的证人，还要除掉我自己。对一位寒酸的历史教员之死，警察当局是不会费多少时间的。” 他接着说：“他们可能会怀疑哈利，因为哈利失踪了，而且他认识那些警卫。哈利一死，根本查不到，更不会牵连到我。这是我计划的妙处。他们唯一的线索是哈利，而哈利却躺在我的墓碑下!” “可是，博尔，我应当知道你的去向——还有藏钱的地方。”她露出怀疑的神情，“你知道，那只是以防万一。” 他点点头。“你说得对，我应该找个时间，把去那个洞的图画下来，但是，绝对不能被哈利看见，所以，我必须杀了他之后，才能画图。” 他向她解释说：“在离开农场回家之前，我必须杀死他，因为如果他死得太久的话，警察会查出来。” 他捏捏她的手。“一有空我就会把指示图寄给你，至于我的藏身之处，你必须等一段时间。开始，我会到处乱跑，我会乔装改扮。然后，会在远离这里的地方住下。所以，你乖乖在家里，一切都会顺顺利利的！” 在随后的两个小时里，夫妻两人仔细地讨论玛丽要做的事，包括选择哪家殡仪馆。 “你可以不支付大笔费用，”他解释说，“比如丧葬费和房屋贷款。只要他们知道你有保险金，他们就会着急，因为你需要钱吃饭。” 他从皮夹里掏出一些钞票交给她。“我得在这儿留下一点，”他拍拍皮夹，讽刺地笑笑。他们又仔细地重温了一遍要做的事，然后上床休息。玛丽非常兴奋。那天晚上，她梦见自己成了百万富翁，要什么有什么。早上七点钟时，他们醒来，吃完早餐后，他们就分手了，告别时，他们心中非常激动，他们好久没有这么激动了。 玛丽打扫完厨房，徒步到附近的购物中心。先洗洗头，然后买些杂货回家。 天气预报说要下雨，天气寒冷。这很好，博尔正盼着下雨呢。因为雨会掩盖车祸后第二个人留下的任何足迹。 玛丽回家后，打开收音机，新闻正播到一半：“……匪徒带着一百万元逃走。附近每条公路都设了路卡，因为被劫持的汽车已经在水库附近的树林中找到。” 他们已经安全逃走了! [...]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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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自杀的遗书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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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ue, 11 Jan 2011 10:40:17 +0000</pubDat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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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火车车厢里，只有我们两个人。坐在我对面的人，身材高大，有一头黑发。他站起来，脱掉西装外套。那天天气并不热，事实上，初秋的天气还有点冷，火车也没有暖气。 他说：“先生，我劝你像我一样，脱掉外套，然后在座位上躺下来。” 他把西装外套裹住头，直挺挺地躺下来，喃喃自语地说。 “三分钟内，会有车祸发生，火车头和车厢会脱轨，这截车厢会滚到路基下面。” 我的第一个念头是，他一定是个疯子。他一定已经猜到了我的想法，因为他说： “不，先生，我不是疯子，我不过是碰巧能看见未来。请接受我的忠告，我并不是在开玩笑。” 他声音平稳，态度严肃，于是我也犹犹豫豫地脱掉外衣,包着头，平躺在座位上。 “你预料多久……” 我一张口，他便粗鲁地打断说：“闭嘴！别打开西装。” 接着，车祸发生了。 我听到碰撞声，接着人便掉到地板上，车厢翻滚起来，玻璃碎片四处乱飞，还有许多尖叫声，接着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。 我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长时间，但当我醒来时，人躺在田野里，四周全是火车的残骸，远处火车头正在熊熊燃烧。那位警告过我的人，正拿着一个酒瓶往我嘴里灌酒。 我吞了一口，差点把我呛着，他微笑着说：“我身边总带点白兰地，它是恢复体力的好东西。你觉得怎么样?” “头昏。”说着我想坐起来，但他又把我按下去。 “躺一会儿，”他劝告我说，“平躺是最好的恢复方法。我因为预知未来，所以没有受伤。” 我大声问道：“你怎么预知的?” “现在别问这个问题。”他回答说，“你躺在这儿，我要去救别人了，过一会儿就回来。”他走开了，我看到他去别的车厢救人。我全身无力，过了很久，我被抬上担架，抬离车祸现场，那位黑头发的朋友对我说：“你没事儿，你身上没有伤，只是受了惊吓。” “嘿，”我说，“我欠你一份情，请问你叫什么名字?” 他取出皮夹，递给我一张名片。“你最好忘掉这一切。”他对我说。 但是，我忘不了。 我很快痊愈了。我在医院只呆了一天，就回家了，我只是受了点惊吓，其他还好。我很想再见到那个人，他给我的名片上的名字是：白朗宁，没有住址，只有俱乐部的名字。我刚好知道那个俱乐部，我的一位律师朋友请我在那儿吃过两次饭。那个俱乐部的人都有点儿古怪，他们的职业大多与法律有关。那个俱乐部会员给人的印象是：年纪大，脾气大，性格乖戾。他们之间很少谈话，那是我见过的最安静的俱乐部。 我决定写信给白朗宁。三个星期后，才接到他的回信，回信正式而冷淡。 “亲爱的先生，”信中写道，“来信收到。对于那类事情，我从不指望别人的感谢，一般我是不屑有这类事情的。有些人认为，预知未来是件好事，我则认为这是一种痛苦，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。” 但是我不能到此为止，我必须知道是怎么回事，所以我又给白朗宁先生写了一封信。 这一次，他过了一个月才给我回信。 “亲爱的先生，”他写道，“我早知道你会追问的，这是我自作自受。我不喜欢写信，所以你可以找个时间，到俱乐部和我一起共进午餐，下面的日子任你选择……”他列出了五个时间。 两个星期之后，我坐在俱乐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，和他共进午餐。 “我们先吃饭，吃完饭，我再回答你的问题。”他说。 饭后，他请我抽一支上等雪茄，但是我迫不急待地想要问他问题。最后，我打破沉默。 “我想你有一般人所说的那种预知力吧。” “那是一种痛苦。”他不太高兴地说。 “痛苦！”我大叫道，“它有它的好处……” 他打断我的话，说：“那是一种疾病。” 记得小时候，我读过一篇文章，题目叫“一个有疾病的人”，讲的是一个能够预知未来的人，那是一个可悲的令人难忘的故事。 “你难道听说过一位预言家会很快乐吗?”他继续说，“你当然没有听说过，他们预言的，都是不幸和灾难，他们预知未来，知道未来要发生的事，对他们来讲，未来是无法改变的。” “可是……” “别打岔，”他说，“我确切地知道会发生什么事，你不知道，人类总是害怕未来的事情，如果他们确知会有什么事发生，他们一定会惊慌失措的。” 我没有说话，因为我觉得他说的那些很不可思议。 “我并不想说服你，”他说，“如果你对未来一无所知的话会过得更好一点。”我对此表示异议。“预知未来可以给你带来好处，你可以乘机发财。” 他冷冷地看了我一会儿。 “我已经那么做了，”他说，“但是财富并不能给一个人带来心灵的宁静、希望或信心，有那么几分钟，我忘记了将会发生什么事，又成了一个正常人，那时候我觉得真幸福，但那种时刻太短暂了。偶尔，我也忘记对自己的能力保持沉默，就像上次在火车上，我警告你一样。” “这表明你能改变事情的发展，”我说，“如果你能警告我，那么当然也能警告别人。” “是的，我可以那么做，”他同意说，“但我没有那么做。我早知道你我会在那次车祸中生还的，如果我知道你会死去，那我就会保持沉默。我不能改变天意。” “这么说，那次车祸你警告我，并没有什么意义?”我说。 他微微一笑，说：“我不是告诉你，我有时会变成正常人。” 我沉默了很久，然后说：“你也许觉得我的问题很讨厌，不过，我是一位凡人，希望能多问一点。首先，你能预知多远的事呢?” “这问题我不想回答。” “可是，你至少可以说是不是可以预知很远呢?” “不能超过我自己的生命。” “那么说，你知道自己会活多长时间。” “是的。” “多长时间?” “比你活得要长得多，要长好多年。可是我不想说出具体时间和会发生的事。先生，我已经说够了。” 可是，我觉得还不够，我坚持问道： “那些阿波罗神父，也具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吧?” [...]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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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丈夫的赌注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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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ue, 11 Jan 2011 10:38:21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admin</dc:creato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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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这家汽车旅馆外观豪华、气派，有两层楼，U字造型，二楼有一大排阳台，可以俯瞰下面的一个巨大的游泳池，房屋全由红木、铝和玻璃建成。 罗伯特夫妇下午一点钟，从机场乘出租车来到这里。 莉莎抓住他的手臂。“罗伯特，这儿真美，对不对?”她微笑着 “是的，非常美。”罗伯特比莉莎大二十岁，他们结婚已经八年了，莎现在是三十二岁。十年前，罗伯特的第一位妻子去世后，他就独自养育两个儿子，一直到和莉莎结婚。他欣赏她的开朗活泼，一看到她，他就感到非常高兴。 他们在房间里换上游泳衣，他亲吻她说：“这回又对了，我很高兴我们来这儿玩。” 他们的婚姻，一开始就遭到许多人的反对。他的那些朋友说：“罗伯特，你不会娶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吧?” 在一个下雨的晚上，罗伯特开车从一个桥上经过时，看见莉莎正爬越桥的栏杆，准备跳河自杀。那时，她二十四岁，心中充满创伤，厌倦人生，想一死了之。 但是，罗伯特拦住了她，他费尽口舌，打消了她自杀的念头。他告诉她，自己是个很寂寞的男人，希望她能跟他结合，让他的生活充实起来。 罗伯特的爱，给了她温暖和安全感，终于使她又变得充满生机。他们愉快地过了八年。他认为，她比刚结婚时更加可爱。 过去几个月里，莉莎看出，他丈夫工作上压力很大，因此坚持要出来度假。那种紧张是有原因的，他已经五十二岁了，总担心自己会破产，他的生意做得不是很好，在这种时候出门去玩，似乎是一件很不明智的事情。但是，现在，他很高兴听从莉莎的建议出来玩，莉莎的乐观开朗感染了他。他们离开房间，朝游泳池走去，这时，在旅馆二楼的阳台上，出现了一位金发男子。他高大魁梧，有着健美先生一样的身材。他高声喊道：“莉莎，亲爱的!”喊完后，向游泳池跳下去。在那个瞬间，罗伯特发觉，莉莎脸上闪过一丝惊恐之色。 “怎么了?”他问，“你脸色惨白。” “没什么。我认识他，十年前我在佛罗里达住过一段时间，如果你愿意的话，我们可以离开。”她又补充了一句，“我认为，我们最好离开这里。” “不，我们留下来，我们不逃避任何事情，莉莎。”他温和地说。 那男人从游泳池爬出来，混身滴着水。他全身肌肉结实发达，皮肤晒得黑黝黝的，一头金色长发，看上去像古代北欧的海盗。 他向莉莎走过来，好像昨天还见到她一样，一手抓住她的手臂，“莉莎，亲爱的，你去哪儿了?我一看见你，马上就认出来了。”他虽然和她说话，眼睛却打量着罗伯特。 “这是我先生，”她说。罗伯特可以感觉到太太的不安。“我先生罗伯特。”她强调说，“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。” 金发男人叉双开腿站在那儿，两手放在臀部上，一副自信的样子。“你忘记我的名字，那是很自然的，莉莎。”他微笑着说，“我叫莱尼，我们好久不见了，你那时认识很多人。有没有香烟?”他漫不经心地问。罗伯特递给他一支香烟，并且为他点着。莱尼直勾勾地看着她，咧着薄薄的嘴唇，笑起来，“好久不见面再次见面真让人高兴，你真是非常漂亮，”他的眼睛看着她的身体，笑着说，“你好像胖了一点，我记得那时你很瘦。”说着向罗伯特伸出手说，“你真是太幸运了。” 罗伯特听出，语含讥讽，不过他还是很有礼貌地回答说：“谢谢你，我也有同感。” 莱尼转向莉莎，“你看到我从阳台上跳下来，有点儿吃惊吧?每次我那么跳，总会让很多旅客大吃一惊，他们没有想到，有人从那么高的台上跳下来。”他向她眨眨眼睛，“记得我吗？莉莎，我总是喜欢跳水。” “是的，”她说，“我记得你。” 他用一只大手拍拍肚子，“身材还不错，”他又指指阳台，“我住在上面15号房间，我早晨起来，就像鸟儿一样从上面跳下来，从不走楼梯。你们两位在这儿呆多久?” “一个星期。”罗伯特说。 莱尼弹弹烟灰，“你们两位今晚可以到我房间来，我要举行一个宴会，有些是本地人，有些是旅客，我们要举行一个舞会，你们穿什么都可以，短裤、泳衣或礼服，爱穿什么就穿什么，只要舒服就行。我呢，我穿泳裤。” “我想我们恐怕没法参加，”莉莎说，“我们刚到，又是长途旅行……” “啊，别这样，”莱尼高兴地说，“莉莎，我们要叙叙旧；先生，你也会玩得很愉快的。”他对罗伯特说。 “我相信会的，”罗伯特回答说，“我们会参加的，谢谢你，我们很乐意参加。” “太好了，”莱尼说，“我们十二点左右才开始，你知道，这儿的人不大睡觉。” 当他离开时，罗伯特注视着他健壮的背影。 “我不想去。”莉莎轻声说。 “我们不一定非去不可，”他和气地回答，“但是我认为，我们应该去。” 她的脸红了。“你看见他看我的样子了。” 他缓缓地摇摇头，“他错了，他看到的是过去。” “他只记得过去。”她抓住他的手肘，“罗伯特，我们不一定非呆在这儿，好地方多的是。” “一个地方和另一个地方没什么不同，重要的是你。” “那么我们离开这儿，罗伯特，说真的，我想离开这里，留在这儿，对你很不公平。”说着，她转过脸，平静地说，“我认识他的时候，我是个很肮脏的人，你听见他说的话，你看见他瞧我的眼神，他让我觉得自己非常肮脏。” 他摇摇头，“我们还是留下。”那男人讽刺的语调让他心中刺通。 “你想证明什么?”莉莎生气地问。 “我根本不想证明什么，问题是，我们不必证实任何事。” “谢谢你。”她说，勉强挤出一丝微笑，这微笑让他觉得很同情“罗伯特，他不会停止的。” 他清醒地摇摇头。他个子不高但很结实。“他不知道他在跟谁打交道，我却知道。” “我爱你，罗伯特。”她简洁地说池，，快步跑开，一个猛子扎进游泳池，她游得非常好。 过了一会儿，他也跳入池中。游了几分钟，爬出来，躺在池边晒太阳。他听着游泳池边人们的谈话和喧闹，还有孩子们的尖叫声。 他直挺挺地躺在椅子上，闭起眼睛。一个混身是水的孩子跑过来，碰了他一下，他这才睁开眼睛，看到游泳池对面，莉莎和莱尼并排坐在游泳池边，两脚放在水里，男的在纵声大笑。虽然隔了一段距离，罗伯特还可以看见，莉莎脸上痛苦的表情。 罗伯特在心里对自己说：你真是一位勇敢的人，一位英雄，你五十二岁了，居然把她送到一个年青男人面前。 他看到莉莎对莱尼露出微笑。 罗伯特又问自己，你已经娶了她，并且过着非常完满的生活，你还能求什么呢?如果你现在跑开，不正好承认对她缺乏信心吗?那不是正摧毁两个人之间所建立的一切感情吗? 饭后，罗伯特和莉莎散了一会儿步，然后回到房中。他们俩都很疲倦，她提议睡一会儿，他先倒在床上休息。起先他听见她在房中走动，然后听见沐浴的水声，过了一会儿，他听见她从浴室出来，坐在梳妆台前梳头。 罗伯特睡着了，醒来时，房间一片漆黑，只有空调的嗡嗡声，屋里只有他一个人，莉莎踪迹不见。他可以感觉到，心在怦怦乱跳，躺在那里感到非常痛苦。 然后，他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，不知为什么，他闭起眼睛假装睡着。她蹑手蹑脚地走进来，他觉得床动了一下，然后，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。在黑暗的房间中，他觉得自己全身无力。过了一会儿，她起床穿衣服，他一定又睡着了，等她摇醒他时，他才明白，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四十五了。 她身上穿着一件闪亮的白色礼服，头发梳得非常漂亮，脖子又白又嫩，嘴唇红扑扑的。 “走吧，”她微笑着说，“我们要去参加舞会，你可能要披上一件夹克。” 他们到达时，舞会已经开始了。莱尼上前迎接他们，罗伯特可以看出莱尼眼中的不怀好意。房间里大约有十五个人，穿什么的都有，罗伯特看到，舞会上有些女人很可爱，但没有一位比他妻子更可爱的，他心中突然涌出一种说不清的悲哀。 客人们随着录音机播放的音乐翩翩起舞，莱尼请所有的女人跳舞，后来他和莉莎跳，把她抱得紧紧的，还不停地在她耳边低语。 到了凌晨三点，客人大都有了酒意，一位黑发女子喝醉了，痛哭起来，说她爱她的老板，可是老板爱他的太太。 罗伯特看着太太和莱尼跳舞。他看见太太对男主人说的话点点头，然后她快步离开男人，回到他身边，她的脸色显得非常苍白，衬得她的蓝眼睛非常大。 [...]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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